112學年度本校弱勢助學計畫

相關訊息已公告在學校網頁及學務處網頁

https://osa.ntua.edu.tw/folder_2/news/1125b785e745ea659275c08682196625f3152e25b78751f52a95b788a08756b75338acb516c544a

一、弱勢助學金申請

(一)申請資格:

1.申請對象: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國內大專校院具有學籍(不包括七年一貫制前三年、五專前三年、空中大學、學士後第二專長學位學程、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課程、研究所在職專班及社會救助法第5 條第3 項第7 款對象)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,且無下列情事之一者:

(1)112年度家庭年所得逾新臺幣70萬元。113年度(112學年度第2學期)公私立大專校院學士班及專科班(含二專及五專後二年)學生家庭年所得逾90萬元、碩博士及其他學生家庭年所得逾70萬元

(2)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逾新臺幣2萬元。利息所得來自優惠存款者,得檢附相關佐證資料,由學校函報本部專案審核認定,惟前開存款本金不得逾新臺幣100萬元。

(3)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超過新臺幣650萬元。

(4)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低於60分。

二、申請方式:

()系統開放登錄時間:112918日(一)至112105日(四)8:30-1800

()送件時間112103日(二)至112105日(四)8:30-1800(逾時不候)

()請先行上學校網站輸入基本資料:網址:https://uaap.ntua.edu.tw/ntua/

申請方式:請先進入學校e化入口校務系統申請學務資訊申請弱勢助學計畫申請

(四)資料填妥後,請同學於申請表上簽名,並備妥相關證件,送交行政大樓生活事務與保健組審核,如需生活助學金者,請一同繳交,未繳交紙本資料者視同放棄。

113年度助學計畫擴大補貼,學士班及專科班(含二專及五專後二年)學生家庭年所得逾90萬元、碩博士及其他學生家庭年所得逾70萬元,請符合資格同學務必於本學期提出申請。